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学院占地1033亩,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设有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运输工程系、航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艺术系、轨道交通工程系、公共课教学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12个教学系部。开设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35个,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级交通运输示范点专业2个、省财政重点专业10个。
学院立足交通,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已形成“引名企入校园,融专业入社会,育高素质人才”的办学特色,积聚了丰富的就业资源,形成了由国有、民营、外资企业构成的就业资源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学生以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等特点受到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97%。2005年以来,连续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敬德修业、拓道致通”为校训,发扬“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教学理念,正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人人成才、美丽和谐”的高职院校。
录取规则:
1、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含少数民族预科、彝文一类模式)录取规则:
实行院校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依次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择优录取。
4、对口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专业综合(或技能测试)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征集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依次进行比较,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面向浙江省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考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为不限,即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7、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