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以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开设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旅游酒店、医药卫生等9大类38个专业,在校学生逾万名。
学院位于成都市,现有高新校区、花源校区、青羊校区、锦江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53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一流;是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单位,是全国棋牌文化教育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计算机及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四川省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国软件名城(成都)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拥有高素质的师资团队,专任教师360余人,教授、副教授170余人,“双师”素质师资占专任教师70%以上;建立了500余名由行业专家和企业高管、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团队。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拟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在川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面试时间具体见校园网上通知。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