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自1958年创建以来,已发展成为四川省同类高职高专规模最大、设置专业最多、建校历史最久、唯一的医学专科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1.3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已培养出的8万多名毕业生绝大多数成为了我省医疗卫生一线骨干力量,如第44届南丁格尔奖的获得者、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主任成翼娟教授,全国著名小儿推拿专家、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廖品东教授等就是其中的杰出的代表。
学校设置有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制药技术类、农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共8个专业类别,包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5个处方专业以及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药、药学、公共卫生管理、中草药栽培技术、医药营销等12个非处方专业,共计18个专业。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在105%以内)。
3、学校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学校情况,在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学校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学类各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情况:
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校贫困生相关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详情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奖、贷、助学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