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行省和市州分级负责、统一管理的管理体制(不含未纳入省招考委和市州招办统一管理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三年制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形式。具体招生规模、报名流程、志愿填报、考试评卷、录取方式等,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官方公布。
省教育厅就做好该省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藏区、彝区免费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强化考试工作管理,确保万无一失。省教育厅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中职招生报名和填报志愿可采用网上形式进行,实行考生电子档案管理。
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省教育厅强调,各地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克服地方保护倾向,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对违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采取虚假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工作,由市(州)招办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办法,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和藏区、大小凉山彝区“招生”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其他三年制中职招生由市州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参加普通高考(含“一类模式”高考)并填报藏区“12”招生学校志愿和填报中职志愿的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自主招生: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含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在川招生计划的外省招生学校)均可进行自主招生(五年制高职专科除外),进行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学校所在地以及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