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科、后勤服务中心、团委、宿舍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总支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2、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3、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4、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5、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6、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