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380余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生活设施完善。学院建有标准田径场及拓展中心等各类运动设施,校园四季鲜花,环境优美。学院现有“四系一部两中心”(汽车工程系、汽车高新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思政与基础教学部、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汽车综合实训中心)7个教学机构;3个管理部门(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和综合事务部)。学院与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四川现代岱摩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四川中车玉柴发动机有限公司、重庆北汽银翔有限公司、重庆力帆集团等60余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和订单班培养。
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院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同分的情况下,文科生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生按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7、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8、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9、录取结束之后,将在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0、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