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
学院现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近1100亩,建筑总面积38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过10亿元。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807人,专任教师694人,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称22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314人,有教育部、省政府特聘专家5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5人,双师型教师163人,先后聘有美、日、澳等国家专家、教授30多位来院任教或讲学。
学院建有12个系部和中国西部物流学院、南骏汽车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等3个新型学院,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2个职教集团和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理事会。开设有涵盖有文、理、工、管、经、师、农、艺等学科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50多个,每年面向社会开展非学历培 训1万人次以上,现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14000余人,已向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人才8万多名,形成了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立体全方位人才培养格局。
录取规则: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5%。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院录取
学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办法,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学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该专业录取结束;如学院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学院按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已投档的自由考生中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学院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5、我院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按2017年制订的单独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体系和“绿色通道”制度,制定有相应的助学措施: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校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按学期评定获奖面为10%。2、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到校后由学校协助办理申请助学贷款。3、资助措施:按学院制定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生活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发给困难补助,另可申请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